加强“银企合作”引导 提升“走出去”水平——访全国人大代表、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宝成
时间:2013-03-06 08:35:16 来源:黄山酒店huangshan hotel/黄山馨园国际大酒店/黄山中铁旅游有限公司/中国中铁四局黄山疗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意愿越来越迫切。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也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经过几年的努力和发展,目前中铁四局的海外业务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拓展。构建了以安哥拉为中心的非洲市场、以委内瑞拉为基点的南美市场和商务部使馆、经援项目等三大海外市场经营板块,在建项目涉及7个国家,合同总额达到50多亿美元,在企业营销、营业额占有相当的比例。
但随着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大,参与他国经济建设的程度越深,“走出去”的面越广,就不约而同的遇到一些类似的问题,即资金的制约问题。
在这一点上,全国人大代表、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宝成认为“银企合作”,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
关于“银企合作”,许宝成认为,首先是要符合我国的发展需要。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社会步入快速全面发展,经济总量、国际地位和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高。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1.93万亿元,继续位列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外汇储备3.31万亿美元,稳居世界第一。与此同时,国内资源和市场约束问题也日益显现。“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要继续保持年均7%以上的增长速度,需要有更充分的能源和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来保证。
其次是要符合发展中国家的融资需要。当前,亚洲、非洲、拉美等地区许多国家面临着战后重建、国家振兴和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根据《全球建筑2020》报告预测,全球建筑市场将以年均4.9%的速度增长,到2020 年建筑业产值将增至12.7 万亿美元,其中新兴国家建筑产值将在2011年基础上增长110%,达到7 万亿美元,占全球建筑市场的55%。新兴国家多数能源、矿产资源较为丰富,但普遍缺乏资金与生产要素,要靠国际援助与投资,大部分基建项目都需要外部融资支持,而西方发达国家近年来受持续不断的金融危机影响,对外投资能力大为降低,这些因素为我国资本、企业“走出去”带来了机遇。
除此之外,“银企合作”要符合“银企”的发展愿望。一方面,国内建筑、建材市场产能正日趋过剩、建筑产品已逐渐饱和。据有关资料显示,截止2011年底,国内建筑业从业人员达4311.1万人,当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17734亿元,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达70414个,平均每个企业完成产值仅1.672亿元,人均产值仅为27.31万元,如果加上众多的劳务分包建筑企业和没有统计进来的部分劳务人员,相关数据就更低,相对于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人均产值早就突破20万美元来说,差距甚大。因此,为了降低国内市场过度竞争、规避国内市场周期性高低潮风险,国内建筑企业迫切需要“走出去”寻找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截止2012年底,我国外汇储备高达3.31万亿美元,银行也有“走出去”投资的需求。
同时要符合市场的发展趋势。近年来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传统的项目承、发包模式正在发生较大改变,融资承包项目渐成主流,目前约占市场总量的65%,且呈现出比重加大态势,尤其在非洲、拉美、亚洲地区,大部分项目都需要融资支持,建筑企业能否有效协助业主解决资金问题,将成为获取项目的关键,而且建筑企业如果仅仅依靠无融资需求的低端竞标市场,不仅竞争激烈、利润稀薄,资金、成本等风险往往也比较高,迫切需要借助国内银行对外投融资“走出去”。为此,采取“银行融资、建筑企业施工”的“银企对接”合作经营模式,不仅银行境外投资的刚需得以满足,而且建筑企业的海外业务份额、项目资金与收益才会有保障。银行、建筑企业联手合作,是提升双方“走出去”质量的最佳途径。
最后,“银企合作”,是符合行业的发展要求。我国建筑业近几年“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但与世界先进企业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在美国《工程新闻记录》发布的2012年全球及国际225强工程承包商中,我国仅中国交通建设股份公司进入了前十位、排名第十,其它九家均为欧美企业,与我国庞大的建筑企业数量及总产值极不相称。为此,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通过国家、国内金融机构对外投资,把国内建筑企业尽快带出去,加快国内建筑企业在全球寻找市场、配置资源步伐,尽早布局、抢占新兴国家建筑市场,是提升国内建筑企业国际化经营理念与管理水平,促进国内建筑企业持续、优质发展的有效途径和迫切需要。
但就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国内“银企合作”尚处于初始阶段,许宝成对此有深入思考,他认为“银企合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应该有一些倾向性的做法,确保这一合作走向正规化、制度化和长期化。
一是加强合作引导。国家应鼓励、引导外向型金融机构和建筑企业,就“银行融资、企业总承包”开展合作,结成相对固定的合作形式。凡是我国在海外的投融资工程项目,应利用投资主导话语权,协助优先引进国内建筑企业总承包,确保利益国内化。
二是突出支持重点。亚、非、拉地区发展中国家,启动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愿望都非常强烈,但普遍缺乏资金。鉴于该区域的大部分国家为我国友好国家,同时也是大部分中资企业国际化经营的传统和重点区域市场。因此,在政策导向上应重点支持上述区域市场的项目融资需求。
三是深化国际联系。近年来,国际及我国周边政治形势较为复杂,世界经济也尚未完全复苏。为此,我国政府应持续加强与有关国家的沟通交往,消除对方顾虑,为国内资本、企业“走出去”创造条件。
四是发挥桥梁作用。对于有合作意愿的国家与项目,一方面,国家有关部委要及时更新公共平台信息,引导银行与企业明确发展目标;另一方面,建筑企业应利用自身的人脉、专业优势,扮演好国内金融机构和所需融资国家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帮助银行开展项目可行性调研和比选,加强和所需融资国家政府的沟通,确保获取优质的投融资项目,实现三方合作共赢。(来源:中国日报)
但随着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大,参与他国经济建设的程度越深,“走出去”的面越广,就不约而同的遇到一些类似的问题,即资金的制约问题。
在这一点上,全国人大代表、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宝成认为“银企合作”,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
关于“银企合作”,许宝成认为,首先是要符合我国的发展需要。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社会步入快速全面发展,经济总量、国际地位和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高。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1.93万亿元,继续位列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外汇储备3.31万亿美元,稳居世界第一。与此同时,国内资源和市场约束问题也日益显现。“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要继续保持年均7%以上的增长速度,需要有更充分的能源和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来保证。
其次是要符合发展中国家的融资需要。当前,亚洲、非洲、拉美等地区许多国家面临着战后重建、国家振兴和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根据《全球建筑2020》报告预测,全球建筑市场将以年均4.9%的速度增长,到2020 年建筑业产值将增至12.7 万亿美元,其中新兴国家建筑产值将在2011年基础上增长110%,达到7 万亿美元,占全球建筑市场的55%。新兴国家多数能源、矿产资源较为丰富,但普遍缺乏资金与生产要素,要靠国际援助与投资,大部分基建项目都需要外部融资支持,而西方发达国家近年来受持续不断的金融危机影响,对外投资能力大为降低,这些因素为我国资本、企业“走出去”带来了机遇。
除此之外,“银企合作”要符合“银企”的发展愿望。一方面,国内建筑、建材市场产能正日趋过剩、建筑产品已逐渐饱和。据有关资料显示,截止2011年底,国内建筑业从业人员达4311.1万人,当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17734亿元,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达70414个,平均每个企业完成产值仅1.672亿元,人均产值仅为27.31万元,如果加上众多的劳务分包建筑企业和没有统计进来的部分劳务人员,相关数据就更低,相对于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人均产值早就突破20万美元来说,差距甚大。因此,为了降低国内市场过度竞争、规避国内市场周期性高低潮风险,国内建筑企业迫切需要“走出去”寻找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截止2012年底,我国外汇储备高达3.31万亿美元,银行也有“走出去”投资的需求。
同时要符合市场的发展趋势。近年来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传统的项目承、发包模式正在发生较大改变,融资承包项目渐成主流,目前约占市场总量的65%,且呈现出比重加大态势,尤其在非洲、拉美、亚洲地区,大部分项目都需要融资支持,建筑企业能否有效协助业主解决资金问题,将成为获取项目的关键,而且建筑企业如果仅仅依靠无融资需求的低端竞标市场,不仅竞争激烈、利润稀薄,资金、成本等风险往往也比较高,迫切需要借助国内银行对外投融资“走出去”。为此,采取“银行融资、建筑企业施工”的“银企对接”合作经营模式,不仅银行境外投资的刚需得以满足,而且建筑企业的海外业务份额、项目资金与收益才会有保障。银行、建筑企业联手合作,是提升双方“走出去”质量的最佳途径。
最后,“银企合作”,是符合行业的发展要求。我国建筑业近几年“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但与世界先进企业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在美国《工程新闻记录》发布的2012年全球及国际225强工程承包商中,我国仅中国交通建设股份公司进入了前十位、排名第十,其它九家均为欧美企业,与我国庞大的建筑企业数量及总产值极不相称。为此,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通过国家、国内金融机构对外投资,把国内建筑企业尽快带出去,加快国内建筑企业在全球寻找市场、配置资源步伐,尽早布局、抢占新兴国家建筑市场,是提升国内建筑企业国际化经营理念与管理水平,促进国内建筑企业持续、优质发展的有效途径和迫切需要。
但就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国内“银企合作”尚处于初始阶段,许宝成对此有深入思考,他认为“银企合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应该有一些倾向性的做法,确保这一合作走向正规化、制度化和长期化。
一是加强合作引导。国家应鼓励、引导外向型金融机构和建筑企业,就“银行融资、企业总承包”开展合作,结成相对固定的合作形式。凡是我国在海外的投融资工程项目,应利用投资主导话语权,协助优先引进国内建筑企业总承包,确保利益国内化。
二是突出支持重点。亚、非、拉地区发展中国家,启动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愿望都非常强烈,但普遍缺乏资金。鉴于该区域的大部分国家为我国友好国家,同时也是大部分中资企业国际化经营的传统和重点区域市场。因此,在政策导向上应重点支持上述区域市场的项目融资需求。
三是深化国际联系。近年来,国际及我国周边政治形势较为复杂,世界经济也尚未完全复苏。为此,我国政府应持续加强与有关国家的沟通交往,消除对方顾虑,为国内资本、企业“走出去”创造条件。
四是发挥桥梁作用。对于有合作意愿的国家与项目,一方面,国家有关部委要及时更新公共平台信息,引导银行与企业明确发展目标;另一方面,建筑企业应利用自身的人脉、专业优势,扮演好国内金融机构和所需融资国家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帮助银行开展项目可行性调研和比选,加强和所需融资国家政府的沟通,确保获取优质的投融资项目,实现三方合作共赢。(来源:中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