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在人口结构加速老龄化的压力下,“只生一个好”的生育政策,正被“单独两孩”新政替代。与此同时,当年“旨在让公众更好理解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奖励费仍存在着。这一奖励费,因大多省份30多年来维持在每人每月5~30元左右,已渐渐被年轻夫妇遗忘。
有专家提出,该奖励与“单独”放开“两孩”,以及将来普遍放开生育两孩的政策趋势“相拧”,到了取消的时候。但对于业已形成的老年独生子女家庭,应提高相关扶助标准,减轻其养老负担。
奖励该废除还是提高?
独生子女奖励费出现于上世纪80年代。
1980年,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信中提到,对于独生子女家庭,要给予照顾。各地各单位据此出台了包含奖励费在内的照顾政策。奖励费由用人单位支付,没工作的则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发放。
到了90年代,各地出台条例,专章要求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除孩子十八(有的是十四、有的是十六)周岁前父母每月可领奖励费外,退休后还可享一次性奖励。
以北京为例,父母双方“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延续了30余年。河南和上海算是现行标准比较高的,前者在2010年由每月10元提高至20元,后者在2011年由原来的2.5元提高至30元。
在央企工作的陈女士介绍,在他们单位,奖励费是作为员工福利发放,工会经费给予补贴,每月50元,已属“高标准”。
近年来,提高独生子女奖励标准的呼声不绝于耳。2008年前后,《北京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曾酝酿修订提高独生子女奖励费标准。今年全国两会,仍有人大代表对此呼吁。
但也有专家认为,在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的大背景下,“‘独生子女父母光荣’应逐渐淡出计生部门和公众的思维”。浙江大学人口所研究员尹文耀说。
他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提到放开“单独两孩”,以后还要逐渐过渡到“普遍允许生育两孩”。各地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可改为按政策生育奖励。“比如政策允许你生两个,结果只生了一个,就没有资格获得奖励。但奖励标准可以(比独生子女奖励费标准)提高。”
据了解,多省份有“承诺终身只生一个”就给予奖励的政策。在人口大省河南,这一奖励标准是每人2000元以上。
“失独”扶助金亟待提高
为了远离伤心的人和事,年近六旬的昭昭妈妈,9年没回过自己的家。9年前,她的独生子李昭(化名)猝死。如今,她靠着微薄的退休金艰难度日。
全国到底有多少“失独”家庭,官方尚无明确数字。民进中央曾在提案中写道,这一数字应该不低于100万,且逐年增长。而他们只有人均每月135元的抚助金,不少地区拖延1年以上才补发到位。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2007年由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出台。10省市试点后,全国推行。
江苏从今年起,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00元,但这样的省份尚属凤毛麟角。
今年全国两会,民进中央在《关于高度关注“失独”者的提案》中指出,“失独”者响应国家号召,为国家控制人口数量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失独’家庭引发的严重社会问题虽存在,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对此,尹文耀建议,可以“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妻生育两个孩子时,政府也应对已步入老年的数亿独生子女父母,尤其是“失独”家庭,落实扶助责任。
(信息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