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整治旅游消费陷阱 对线路设"指导价"
时间:2010-03-01 00:00:00 来源:黄山中铁旅游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旅游局获悉,从即日起,该市正式启动“零负团费”整顿行动,“海南游”、“杭州乌镇游”、“昆明游”、“大连游”以及“港澳游”等5条线路成为整治的重点。据悉,该市还将于今年4月对外公布这5条旅游线路指导价,以供市民参考。
依据整顿计划,旅行社要与散客中每一位游客都单独签订旅游合同,单位组织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团体出游的须由全体参团旅游人员出具书面委托书。
而签订旅游合同时,旅行社不得在住宿标准方面出现“准几星”、“相当于几星”等字样;不得出现所谓“豪华旅游”字样;不得出现“赠送旅行社责任险”字样等。
在一些热点旅游城市,一种以“老乡店”名义出现的消费陷阱比较普遍,旅行社参与其中,分取“人头费”。对此,合肥市旅游部门规定,旅行社不得强迫游客参加行程外的自费项目和旅游购物。如游客自愿要求自费项目和行程外的购物,组团社必须取得游客的书面要求材料。对行程中的购物安排,必须在签合同前告知游客,并在合同中注明购物次数,同时必须确保购物不进假货店、“老乡”店。
“对于那些做零负团费的旅行社,我们将坚决进行曝光。 ”合肥市旅游局局长桑林兵曾表示。据了解,零团费也称“零接待费”,即地接社从组团旅行社得到的接待费为零,旅游者往往只需交少量团费即可成行。但是,旅行社转而在旅途中以不同的方式加收费用,如大量安排自选自费项目、在合同日程外安排过多的购物点或变相购物场所等,损害游客利益。
据介绍,近日合肥市旅游局将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并将定期发布旅行社黑名单。凡是被举报并核实实行“零负团费”的旅行社,在每年一度的安徽省诚信旅行社评选和年终评优活动中,实施“一票否决制”。
据悉,合肥市旅游局将加强对旅行社报价的监督和管理,各旅行社制定对外公告的旅游线路报价必须包括整个行程安排的所有服务项目,不得价外加价,不得实行年龄、职业差异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