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游客澳门打导游续:澳门检察院批示立案跟进
时间:2011-03-18 00:00:00 来源:黄山中铁旅游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检察院15日收到海关就前日内地旅客涉殴打澳门本地导游的检举书,经研究认为事件涉普通伤人罪,故正式批示立案跟进。澳门保安司司长张国华重申,事件中海关已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案件侦讯将会在检察院的领导下继续进行。
案件交还海关处理
澳门检察院15发出新闻稿称,前日外港码头发生的多名内地旅客涉嫌殴打澳门导游事件,昨日上午海关已将案件刑事检举函交检察院。由于案件没有拘留任何人士,故案件不能实时移送法院以简易诉讼程序审理。承办检察官经研究海关移送的有关资料后,认为此事已涉嫌普通伤人罪,故已批示立案,并将案件送回海关,要求及时进行必要措施,包括讯问涉嫌伤人的内地旅客、询问被害人及获取对受害人伤势作出的法医鉴定等。目前案件已交还海关处理。
张国华称依法处理
张国华指出,由于事发在外港码头内,属海关职责管辖范围,故码头海关站值日室在接报后实时介入,将一干涉事人带返依法侦讯。
事件中怀疑有涉事人涉嫌违反刑法典中的“普通伤害身体完整性”。另外,由于并非现行罪,故海关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作了检举书以便送交检察院处理,并安排伤者到医院验伤。按照法律,执法部门无权扣留相关人士。
警局无接禁离境令
张国华重申,执法部门必须严格依法执行工作,在上述事件中,海关已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另外,法治社会必须遵守法律,并从法律途径、依照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由于案件涉及内地人士,故保安当局亦会透过现行机制通知内地公安部门。另一方面,案件的侦讯将会在检察院的领导下继续进行。
澳门治安警察局亦回应称,由于该局无收到司法机关的禁止离境的强制措施的命令,亦没有禁止离境的法理,故该局无权禁止有关人士离境。
案件交还海关处理
澳门检察院15发出新闻稿称,前日外港码头发生的多名内地旅客涉嫌殴打澳门导游事件,昨日上午海关已将案件刑事检举函交检察院。由于案件没有拘留任何人士,故案件不能实时移送法院以简易诉讼程序审理。承办检察官经研究海关移送的有关资料后,认为此事已涉嫌普通伤人罪,故已批示立案,并将案件送回海关,要求及时进行必要措施,包括讯问涉嫌伤人的内地旅客、询问被害人及获取对受害人伤势作出的法医鉴定等。目前案件已交还海关处理。
张国华称依法处理
张国华指出,由于事发在外港码头内,属海关职责管辖范围,故码头海关站值日室在接报后实时介入,将一干涉事人带返依法侦讯。
事件中怀疑有涉事人涉嫌违反刑法典中的“普通伤害身体完整性”。另外,由于并非现行罪,故海关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作了检举书以便送交检察院处理,并安排伤者到医院验伤。按照法律,执法部门无权扣留相关人士。
警局无接禁离境令
张国华重申,执法部门必须严格依法执行工作,在上述事件中,海关已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另外,法治社会必须遵守法律,并从法律途径、依照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由于案件涉及内地人士,故保安当局亦会透过现行机制通知内地公安部门。另一方面,案件的侦讯将会在检察院的领导下继续进行。
澳门治安警察局亦回应称,由于该局无收到司法机关的禁止离境的强制措施的命令,亦没有禁止离境的法理,故该局无权禁止有关人士离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