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一级最早的行政建置始于何时
黄山市一级行政建置最早始于汉建安十三年(208年)。 汉建安十三年(208年),东吴威武中郎将贺齐率军征服歙县金奇、毛甘及黟县陈仆、祖山等山越部落后,分歙县东乡地置始新县,南乡地置新定县,西乡地置黎阳、休宁县(后避吴主孙休讳,改海阳),加黟、歙共六县建新都郡。治所始新。新都郡就是黄山市一级最早的行政建置。 文人好古,很多徽州文人在谈到自己的乡里籍贯时,往往自称“新都某某”,即缘于此。